用户须知

1、我司按期上门抄表,因用户责任造成无法抄表的,除要求限期纠正外,并按照前3个月平均用水量的两倍计收水费。

2、请用户在水表旁设一个小箱便于投递通知,以免遗失,如因没有小箱而遗失通知单,由用户自己负责。

3、根据《城市供水条例》规定,用户不得擅自拆除、改装或者迁移城市供水设施,违者按规定处罚。

4、我司正常供水至当月止,若你户需停止供水或更改户名,请及时办理有关手续。若没有异议,我司继续按《城市供水条例》供水,若对我司的供水有异议,请向我司的营业处提出。多谢合作。

5、需报销者,凭我司的水费通知单换正式发票。

6、缴费地址:蝶山一路44号、南环路41号

联系电话:

供水服务热线:96332           营业处:3823402            报修电话:5820052

梧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         收费科:3855612            万秀站:2025400

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咨询电话        蝶山站:3867386            长洲站:6020802